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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比賽日期:12/23(六),一天完賽。

二、比賽地點:清華大學校本部校友體育館1F。

​三、報名費用:

​四、報名資格:

 1.每隊報名人數12人,當天僅可檢錄9人
 2.單項比賽不可跨隊,每系最多報2隊。
 3.
羽球體保、體資生,可報名兩人,但每場出賽僅能檢錄一人

 4.男生不可兼點,女生可兼點一人,但女特殊體保生不可兼點

 

五、報名隊數上限:團羽22隊。

六、賽制:

 1.兩隊以下報名不舉行比賽。
 2.五隊(含五隊)以下採單循環賽制。
 3.五隊以上依報名隊伍數安排賽制。

七、競賽規則(採用現行國際羽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)

 

 1.兩隊出賽時,雙方選手必需全體列隊,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,開始進

  行比賽。比賽結束前,若出賽選手有人、證不符之情況,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

  身份,若發現有不合資格之球員,整隊失去比賽資格。

 2.團體賽五點三勝制,五點中先得三點為勝。(2017/10/5修回初定版)

     

  #預賽(循環賽)晉級複賽之評斷標準,請見「八、循環賽名次評斷順序」。

  

  五點依序為:

  男子單打>>男子雙打>>女子雙打>>混合雙打>>男子雙打。

 

 3.初賽:一局 31 分,每點打 1 局,沒有deuce。

     團體賽,五點中先得三點為勝,可將五點打完。
  複賽:一局 15 分,每點打 3 局,deuce至先得25分,先勝2局得該點,

     團體賽,五點中先得三點為勝,若一隊先搶到三點則提早結束比賽。

​     (2017/12/1補充規則)

 

 4.五點間可以輪空點,但須在賽前填寫出賽名單時註記,並由大會告知敵隊,

  敵隊若已繳交出賽名單,有權力進行更改。

​  (2017/12/1補充規則)

 5.複賽每點打3局,球員從第二局開始前,每局結束後應交換場地;決勝局

  (第三局)在第 8 分時應交換場地。如因疏忽上述忘記交換場地,應在發現錯

  誤後立即交換場地,原有分數仍保留有效。

 

 6.雙打比賽決定某方發球後,發球方站在右邊發球區的球員,應向斜對方接球區

  發球;如失誤其發球權即中止。

 7.對方右邊發球區的球員發球,如發球後接球方未能將球擊回或犯規,發球方就

  得一分,而後發球方的原來發球者,就由右發球區換到左發球區,向其斜對方

  接球區發球,如繼續得分就換發球區向其斜對方接球區發球。


 8.每方在獲得發球權後的發球,都應由本身的得分數決定站左邊或站右邊發球。

 9.雙打比賽球發出時,對方只有應接發球的球員有權接球;如另一球員誤打或觸

  及羽球,發球方就得一分。


 10.第一局勝利的一方在第二局應首先發球。


 11.單打發球者分數到達奇數時,則發球者應站在左發球區發球,而接球者應站

   在左接球區接球;單打發球者分數是零或偶數時,發球者應站在右發球區發

   球,而接球者應站在右接球區接球。

 12.雙打發球區及接發球區:
  (1)發球方得分為零分或偶數時,發球方某球員應自右發球區發球。
  (2)發球方得分為奇數時,發球方某球員應自左發球區發球。
  (3)接發球方最後發球的球員應站在他最後發球的發球區(原站位)。
  (4)球員不可交換發球區直到己方球員在發球時得分。

 

 13.發球方的球員犯規,發球者就喪失發球權,如接球方的球員犯規,
   則發球方獲得一分,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是犯規:
  (1)比賽進行中,未待羽球過網就擊球,成為越網擊球。
  (2)比賽進行中,任何球員的球拍、身體或衣服觸及球網或其支持物。
  (3)在發球時,兩腳應各有一部分與地面接觸,待球發出後才可移動。

 

 14.單、雙打比賽,換場時可休息1分鐘。

 15.在裁判允許下,比賽中球員可要求喝水、擦汗或拖地。

 16.休息時教練僅能留在座位內,選手可到教練座位接受指導。


 17.執法人員及申訴:
  (1)裁判員一經指派即負責球賽的進行及場地和其周圍發生的事;裁判員應向裁

   判長報告。
  (2)司線員應指出羽球落在所負責的界線為「界內」或「界外」。
  (3)對於任何爭論現點的申訴,在下一次發球前就應給予判決。
  (4)指派或更換司線員或發球審察員時,應請示裁判長。

八、循環賽名次評斷順序:
 1.每場比賽勝方得2分,敗方得1分,棄權以零分計算。
 2.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,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,往後之

  出賽權亦予取消。
 3.
預賽循環組合中,積分最高之隊伍晉級複賽;

  積分相同時其判定勝負之優先順序如下:
  (1)2隊積分相等時,以該2隊比賽之勝隊獲勝。
  (2)
3隊或3隊以上相同時,則以相關隊伍之戰績判定,優先順序為
   A.(勝點和)/(負點和)
   B.(總勝局數)/(總負局數)。
   C.(總勝分)/(總負分)。
   D. 大會抽籤。

​  (2017/12/1修正字詞)

九、大會保有修改規則之權力,最新消息將會第一時間公布在官方網站及粉專。

羽球規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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